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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乡村社会治理要注意同回族民俗文化相融合
中共天水市委党校  www.zgtsswdx.com 时间:2020-12-21 16:09:25 来源:中共天水市委党校

  回族民俗文化作为回族群众生产生活的积淀,规制和影响着回族群众的心理、语言和行为,影响并形成了回族群众聚居地区特殊的社会治理体系及治理状况。基于此,哲学与科社教研室在承担了甘肃社会主义学院的调研课题后,于2020年9月-12月期间多次深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从推动回族民俗文化与乡村社会治理相融合的视角,选取了与乡村社会治理密切相关的民俗文化元素,就当下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乡村振兴中的社会治理问题进行了调研。
  调研了解到,张家川回族在宗教信仰、丧葬婚俗、人际交往、行为习惯等方面都经历了一个伊斯兰文化本土化区域化的过程,形成了具有张家川地方特色的民族民俗文化,其内容涵盖了礼仪、饮食、服饰、婚姻、丧葬、节庆、禁忌、民间艺术等各个方面。从与乡村社会治理密切相关的民俗文化元素看,其具有浓郁的伊斯兰“教法”的特征,同时亦兼具中华传统文化的“教化”特征。而且,由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然条件相对苛苦闭塞,现代交通不太发达,且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人员流动也不是太大,使得回族民俗文化得到了比较完整的保留,因而能更全面更完整地展现回族民俗文化更迭延续的历史进程和对回族群众日常生活及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影响。
  调研得知,鉴于伊斯兰教长期政教合一的历史传统,解放前张家川回族传统的乡村社会治理,与汉族地区最大的区别就是宗教及宗教领袖始终居于治理体系的核心并与世俗政治相结合主导了回族乡村的社会治理。加之长期处于封建社会的历史背景,和农业人口比重较高的社会结构,使得宗教、家族势力对张家川乡村社会的影响非常大。宗教教法的影响力甚至大于国家法律,宗教组织对乡村事务的主导能力也强于当地政府。解放后,通过人民公社制度的探索,最终以设置乡镇一级人民政府的方式强化了国家对农村社会的有效领导。而在农村社会的最基层,亦即行政村一级,则通过设立中国共产党的村党支部和成立村民自治组织村委会的方式实现了对农村社会的有效整合,实现了农村社会权力的重塑和农民的组织化,使得现代社会治理制度在农村社会得以确立。
  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张家川应注意同回族民俗文化的融合,非常有必要从民俗文化的视角探索回族民俗文化元素在规范乡村社会秩序、达成乡村治理共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此,一是要推动回族民俗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有机融合。回族民俗文化为乡村社会治理提供社会规范和价值引导的前提,就是要主动、积极、自觉地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二是要充分挖掘和改造创新回族民俗文化中的优秀文化元素。回族民俗文化中有着历史形成的高度灵活且运作成本相对低廉的社会矛盾调处机制、一以贯之的道德思想和道德规范、传统的社会组织及内生的组织动员方式,有着在居住、生产、婚姻、丧葬、节庆、娱乐、礼仪等方面广泛发挥作用的社会习俗,其积极因素能形成对新时代乡村社会治理的文化支持。三是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为引领,构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村委会负责,并积极吸纳村民及乡村组织包括宗教组织等各方参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全新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四是要引导宗教组织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必须依法治教,用律法廓清宗教组织活动和影响的合理边界,将“村两委”工作的积极性与宗教组织影响的正能量有机地结合起来。五是要把遵守国家法律包括遵守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摆在一切历史文化习俗的前面,培育村民信法守法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六是要充分挖掘回族德治文化资源,激活乡村善治的道德力量。源自伊斯兰宗教文化传承的张家川回族民俗文化中,有许多教人向善的道德准则,如果能够得到科学合理地挖掘和利用,必然会增厚当下社会治理的文化底蕴,形成乡村善治的文化基础。


监制:李东前
撰稿:王彦飞 审核:欧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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