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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与公共管理教研室组织教师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中共天水市委党校  www.zgtsswdx.com 时间:2019-11-15 09:02:10 来源:中共天水市委党校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要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牢牢把握党校姓党的办学原则,加强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11月13日下午,工商与公共管理教研室组织专兼职教师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其中,重点学习了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党校姓党是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根本原则。党校是我们党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党校学员管理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校姓党原则。新时代做好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归根到底取决于能不能把党校姓党贯穿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各方面。《条例》把坚持党校姓党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始终。在教学上,规定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布局坚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业主课地位;在培训目标上,把提高学员政治素质作为第一目标;在科研上,规定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坚持政治立场坚定性和科学探索创新性的有机统一;在人才队伍建设上,把政治合格作为第一标准;在纪律要求上,把政治纪律作为第一要求等。归结起来,就是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坚持党校姓党这个问题上,要旗帜鲜明地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
    二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办好党校(行政学院)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讲过,在党校所有财富中,教师和其他各类人才是最宝贵的财富。在党校所有资源中,优秀教师和优秀人才是最急需的资源。目前,一些党校(行政学院)特别是一些县级党校(行政学校)教师队伍存在“能干的引不进,干不好的出不去,拔尖的留不住”的现象,急需在建立健全人才队伍激励机制方面提出有效措施。结合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实际,要逐步建立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符合党校(行政学院)发展特点的教师管理体系;要建立健全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具有党校(行政学院)特色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师资考核评价体系、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办法,有序推行教师竞聘上岗;要把党校(行政学院)教师纳入各级人才政策支持范畴,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级国民教育教师有关的各种待遇;要建立健全与教学科研、智库建设、管理服务等岗位职责目标相适应的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人员绩效分配办法等措施。
    三是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是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各级党校要坚持把从严治党要求和从严治校方针结合起来,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把校风建设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和中央精神,校风学风发生很大变化。《条例》设专章对校风和学风建设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作出系统规定,目的在于使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始终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坚决克服不良之风影响,大力弘扬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以良好的校风学风和政治生态为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取得更大进步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表示,作为党校的教研人员,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的学习落实,将其作为开展党校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要以改革创新精神,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要求,全面加强党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坚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德和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职业道德,把党的旗帜高高举起,把党的优良作风代代传承,把党规党纪认真讲清,真正把经过党校培训的干部打造成为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经得住任何风浪考验的执政骨干。


监制:李东前
撰稿:缑琳芳  审核:雷晓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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