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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水市委党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中共天水市委党校  www.zgtsswdx.com 时间:2019-09-16 14:49:00 来源:中共天水市委党校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天水市委党校是天水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天水市委的一个重要部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天水市行政学院、天水市社会主义学院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主要职责有:1、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2、培训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3、培训意识形态部门的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4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进行考核考察;5、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6、培养各级各类公务员、统战干部、民主党派干部和企业干部;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天水市委党校为事业编制机构,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2018年底共有编制150人,其中行政管理岗位编制48名,后勤服务岗位编制20名,专业技术岗位编制82名。截止2018年底共实有人数为195人,其中:在职实有13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39人,事业80人,工勤16名);年末离退休实有60人(离休干部1人,退休教职工59人)。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和预算外收入。
  市委党校内设17个处室。其中行政管理处室9个: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行政处、党校工作处、学员工作处、教务处、继续教育处、财务处、科研管理处;教学科研处室8个:理论研究室、图书与信息管理室、党史党建教研室、哲学与科社教研室、工商与公共管理教研室、经济学教研室、法学教研室、科技与文化教研室。副县级单位1个:《天水学刊》编辑部(与《天水行政学院》编辑部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下设《天水学刊》编辑室、《天水行政学院学报》编辑室。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361.69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400.48万元、下降14.50%。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312.13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97.90%,为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05.77万元,下降8.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5月份开始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转移为社保发放,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中人员经费减少较多。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30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上级补助资金收入。
  3、事业收入49.56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2.10%,为我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98.42万元,下降66.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所下降。
  4、其他收入0万元,为我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财政盘活资金存量安排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66.29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财政盘活资金拨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我单位未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44.50万元,为上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4.5万元,增幅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校按照天水市环保局要求,对学校供暖锅炉进行整体改造,天然气锅炉改造工程未结束,资金根据合同分年度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2406.19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支出减少311.48万元、减少11.46%。其中:
  1、基本支出2390.8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9.36%,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26.82万元,下降12.03%,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5月份开始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转移为社保发放,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中人员经费减少较多,造成基本支出减少。
  2、项目支出15.3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64%,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5.34万元,增幅100%,主要是今年新增天然气锅炉房项目已竣工验收,项目资金全部支出。
  3、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为零,较上年减少44.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不再安排跨年度使用资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31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77万元,下降8.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2.1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5.77万元,下降8.1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5月份开始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转移为社保发放,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中人员经费减少较多。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57万元,下降4.7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将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实际决算时此三项费用由财政统一列支不反映在单位年度决算表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56.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6.77万元,下降4.7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五月份开始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转移为社保发放,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中人员经费减少较多。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07万元,下降2.9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将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纳入预算,实际决算时此三项费用由财政统一列支不反映在单位年度决算表中。其中:
  1、教育支出2163.70万元,占91.8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发放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办公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较上年度增加96.97万元,增幅4.6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人员增资。二是主体班培训班次较2017年增加培训费用影响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88万元,增幅7.8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主体班培训班次较2017年增加后培训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较多,二是个人取暖费按照人均一个月全额工资发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较多,三是科学发展观奖励的发放在单位年初预算中未列变化较大。
  2、科学技术支出4万元,占0.17%,主要用于科研人员完成科研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减少5万元,下降12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校科研项目较上年减少影响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万元,增幅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天水市科技局增拨科研项目经费支出4万元,年初预算未安排科研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8.23万元,占7.99%,较上年度减少209.44万元,下降52.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五月份开始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转移为社保发放,公共财政预算人员经费拨款中退休人员工资减少发放较多。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93万元,下降48.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五月份开始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转移为社保发放,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中退休人员经费减少较多。
  4、城乡社区支出0.7万元,占0.03%,较上年度增加0.7万元,增幅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本项支出安排。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万元,增幅100%,增加的主要原因今年新增党建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1.2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1586.38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128.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0.41万元、津贴补贴419.72万元、奖金48.11万元、绩效工资59.92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8.2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12.73万元、退休费133.84万元、退职费1.39万元、抚恤金28.78万元、生活补助4.57万元、奖励金276.91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754.91万元,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681.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17万元、印刷费22.66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7.58万元、电费10.21万元、邮电费2.45万元、取暖费54.47万元、差旅费29.73万元、物业管理费3.38万元、维修(护)费49.53万元、租赁费19.80万元、培训费370.57万元、专用材料费1.06万元、劳务费3.24万元、委托业务费6.44万元、工会经费11.39万元、福利费23.05万元、其他交通费41.17万元。
  (2)资本性支出72.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31.0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2.3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63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为零元,较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本部门车辆今年再未发生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为零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为零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支出相比减少1.52万元,主要原因是2辆公务车已移交外单位,但相关手续尚未办理完结,故未发生车辆维护费用。
  4、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用为零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相比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1、本部门2018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个人。
  2、本部门2018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3、本部门2018年度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
  4、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内公务接待人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1.9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615.97万元增加68.97万元,增长11.20%,主要原因:一是两年支付一次光纤租赁费19.80万元,2017年无此项费用支出。二是主体班培训班次较2017年增加培训费用增加较多,其他办公费用较上年基本持平。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63%,主要用于购买图书馆书柜、书架、图书、体育设备、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37%,主要用于天然气锅炉房建设。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8.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校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386.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共组织对市委党校办学发展经费项目、中共天水市委党校干部培训经费项目、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训经费项目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6.44万元。
  我校三个项目自评绩效情况如下:
  (一)市委党校办学发展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等级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有效保障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工作;二是培训学员满意度达到98%。
  市委党校办学发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充分发挥了党校“三个阵地”、“一个熔炉”的作用,为更好的服务于全市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中共天水市委党校干部培训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等级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0万元,执行数为2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培训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人数1222人;二是培训通过率100%;三是培训考核及时完成;培训课程及时完成;四是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决策能力有所提高。
  中共天水市委党校干部培训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通过项目的实施,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党性修养、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得到较大提升,推动天水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三)中共天水市委党校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训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等级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4万元,执行数为6.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培训从事农村管理工作干部等46人。二是培训通过率100%;三是培训考核及时完成;培训课程及时完成;四是从事农村管理工作干部决策能力有所提高。
  中共天水市委党校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训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通过项目的实施,全市各级从事农村管理工作干部的理论素养、党性修养、业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推动天水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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